相识一个多月后,她恋上比自己小18岁的男友,没想到在一次约会时,被“男友”下了药,手镯、手机、手表等财物被洗劫一空。近日,“男友”王某落入法网。办案民警表示,利用迷药致他人昏迷状态而取走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,同时提醒单身女性,交友千万要谨慎。
13日中午,长江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:家住铭城花园小区的女子于某被网友偷走了手机、手镯。在回忆事情经过时,于某老说头晕,对于很多的事情细节都想不起来了。经尿检、血检,于某的血液中鉴定出含有某种安定药物成分。
通过于某零碎的回忆,民警了解到,于某在交友网站上认识了28岁男子王某,王某自称是河南汝州人。通过QQ热聊,两人渐渐熟识,于某对王某产生了好感。相识一个多月后,两人开始了交往。
12日中午,两人相约到位于铭城花园小区的于某家中约会。王某带了几瓶啤酒和纸杯。于某喝下啤酒后,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。发现自己的贵重财物不翼而飞,随即报警。
根据QQ号码、于某描述的体形特征,民警锁定了王某。15日,民警赶到王某登记的硕放的居住地,却发现他已开着混凝土车出门送货。民警一路跟踪到清源路与锡南路路段附近。这时,王某走错了路,在倒车时撞上了电线杆,不得已打电话报案。民警趁机上前抓获王某。在王某身上,民警查获了于某的手镯、手机、手表等价值数千元的财物,以及一个小瓶子,瓶内有残留的白色粉末。
原来,王某与妻子闹矛盾,结识了比自己大18岁的于某。为助兴,他特地购买了“春药”。卖家曾提醒他,服用药物后人会昏迷一段时间。当天王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迷药偷偷放入啤酒中。于某喝下啤酒后昏睡过去,王某便起了贼心,偷走了于某的财物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
